海宁市高速相关排水防涝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
1.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高速相关排水防涝养护工程(以下简称本项目)由海宁市交通运输局以海交【2025】14号文已批准建设,项目业主为******服务中心(下称招标人),建设资金来自自筹,资金已落实,招标人为******服务中心,招标代理机构为******有限公司_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,实行资格后审。
2.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 工程概况
海宁市高速相关排水防涝养护工程,本次主要对杭浦高速X712积水点、杭浦高速X719积水点1、杭浦高速X719积水点2等共3处改造。其中1.杭浦高速X712积水点:在科天线西侧新建雨水提升泵房,通过强排泵站,使管涵内水流加快流速,雨水及时排出,同时重建入河排水沟,适当抬高其沟底高程防止河水倒灌。2.杭浦高速X719积水点1:重建下穿高速段边沟,适当抬高其沟底高程,通过北侧新建边沟及管道,将雨水自西向东排入东侧笕河港,在其上部重建原有公路边沟。公路南侧新建边沟,将新老边沟连通。3.杭浦高速X719积水点2:重建并扩大北侧雨水管道管径,翻修部分标高过高的边沟,将雨水自西向东排入东侧河道,在其上部重建原有公路边沟。
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。工程预算价约132万元。
工期要求:90日历天,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。
质量目标:竣(交)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。
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: □是 ■否
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:□是 ■否 (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)
3. 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,相对应资质在“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”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“合格”状态;并在人员、设备、业绩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。
3.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、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“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(******)”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,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。
3.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3.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,不得参加投标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(含法定代表人控股)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,否则,相关投标均无效。
3.5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******/)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,不得参加投标。
□3.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,投标人(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)须为中小企业,并提供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。(本条款不适用)。
4.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
4.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(补充、答疑、澄清)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。
4.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: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7日。
4.3潜在投标人可通过“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(******:8085/TPBidder/memberLogin)”自主登记。(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,请参照《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》办理。免费注册登记链接******/TPBidder/huiyuaninfomis2/pages/huiyuanregister/Agree。)
4.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,通过“电子交易平台”提交。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4月3日17时(北京时间,下同)。招标人将于2025年4月4日17时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。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,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。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,责任自负。
5.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
5.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,不召开投标预备会。
5.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_2025年4月7日10:00止;
5.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: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,上传至“电子交易平台”。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。
5.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,“电子交易平台”将不予受理。
6.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(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[海宁])上公布。
7. 联系方式
招
标 人:******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:******有限公司
地 址: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
地址: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04-A
邮 编: 314400
邮 编:
314400
联
系 人: 周先生 联 系 人:
王女士
电 话: 0573-****** 电 话:
0573-******
监督部门:海宁市交通运输局
地址: 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
联系人:沈先生
电话:0573-******
2025年3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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